轉讓新三板股票取得的所得如何計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個人轉讓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37號)第一條規定,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本通知所稱
轉讓新三板股票取得的所得如何計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個人轉讓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37號)第一條規定,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本通知所稱非原始股是指個人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轉股。第二條規定,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本通知所稱原始股是指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該公司掛牌前和掛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轉股。
原各省國稅機關監制的發票可以使用到什么時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第六條規定,新稅務機構掛牌后,啟用新的稅收票證式樣和發票監制章。掛牌前已由各省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和原各省國稅機關已監制的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在2018年12月31日后繼續使用。納稅人在用稅控設備可以延續使用。
小型微利企業現在企業所得稅怎么計算?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第六條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享受月
銷售額10萬以下免征增值稅優惠是看差額前的銷售額還是差額后?
北京團建公司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二條規定,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中的“免稅銷售額”相關欄次,填寫差額后的銷售額。